当前位置: 首页 > 剧院动态 > 剧院新闻·创作演出 剧院新闻·创作演出

国家艺术基金2019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话剧评论人才培养》招生简章
2019年08月06日   发布者:longfh

一、项目实施背景及特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为推进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和国家话剧事业的发展繁荣,加快促进国内话剧评论人才的培养,由国家艺术基金2019年度立项资助、中国国家话剧院主办的“话剧评论人才培养”项目正式启动报名。

“话剧评论人才培养”项目重在培养能够围绕话剧创作实践开展理论研究和专业评论的高素质专业话剧评论人才。项目依托于中国国家话剧院优质的实践创作平台,融合戏剧界及专业类艺术院校强大的理论研究基础,借助北京政治文化中心的核心地理优势,将通由系列教学活动,为学员构建全面和专业的话剧理论评论框架体系。

二、培训项目简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主体:中国国家话剧院

中国国家话剧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直属的国家艺术院团。中国国家话剧院以创作和演出高质量、高品位的古今中外优秀戏剧作品为己任,致力创造精品,重视人才培养,锐意开拓市场,是一片创建中国民族话剧的沃土,是一方驰骋戏剧梦想的舞台,是无数生生不息、辛勤耕耘的戏剧人的家园!中国国家话剧院坚持“中国原创、世界经典、实验探索”的创作理念,树立崇高艺术理想,担当戏剧文化责任,坚定时代美学追求和科学经营理念,塑造国家艺术形象,努力发挥国家艺术院团的代表作用、示范作用和导向作用。

2、课程特色

课程内容将以史论结合、跨学科对比研究,结合戏剧观摩、影像放映、实地调研为特色,课程讲解将以“让视角聚焦当代戏剧,让评论回归戏剧现场”为原则,最大程度上促进理论与实践的充分融合,引领评论者关注当代舞台呈现,走进创排现场,从而对话剧艺术有更加深刻、生动、直观的全面认识。

(二)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NationalArtsFund,英文缩写为CNAF)2013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资助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培训周期定为2019826日至20191031日,培训总时长共67天,其中,集中授课30天。

具体培训安排为:

第一阶段:集中授课

20198262019929

第二阶段:成果汇报

201992920191031

成果汇报包含学习记录、学习体会、观摩总结,并结合具体剧目完成相应的评论文章不少于3篇。

(二)项目实施地点

中国国家话剧院创作演出教育基地(西区)

(三)课程设置

1、政治理论课

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讲话,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出台的各项政策规定,进行深度讲解。

2、话剧史论及理论课

课程内容涉及中国话剧史、外国戏剧史(西方戏剧史、日本戏剧史、俄罗斯戏剧史、东南亚戏剧等)、理论与评论(戏剧美学、戏剧表现论、戏剧评论与写作等)、话剧基础理论课(戏剧编剧、戏剧导演、戏剧表演、舞台美术、灯光、服装设计等)、不同舞台艺术形式的纵向比较研究(音乐剧、舞剧、歌剧、形体戏剧等多种戏剧业态的研究概述)等。

主要课程包括《梳理新中国70年话剧发展史》《文学经典的当代舞台呈现》《斯氏体系在中国》《戏剧评论与写作》《当代戏剧批评的若干问题》《戏剧舞台美术设计》等。

3、话剧评论实践课

组织学员参观剧目创作过程、观摩相关优秀剧目、观看戏剧影像放映、走访国内知名剧院、开展剧目或主题圆桌讨论等。

(四)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阶段创作(论文、草图、方案、演出小样等)占30%;最终完成创作占30%;参加展览、发表作品或参加汇报演出占2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五)师资力量

拟邀请中央戏剧学院、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戏剧家协会、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中国国家话剧院等业界知名戏剧专家、学者、教授、评论家、创作人才等。师资力量配备将充分考虑业界专家的专业特长,全面覆盖戏剧创作的各个方面。

(六)培训成果展示

学员优秀研究成果将于201911月上旬汇编成册。

(七)学员管理

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取消其培养计划: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的规章制度的;

2.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3.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4.出勤率低于培训周期90%的。

四、培训对象

本培训项目面向全国招生,通过竞争择优入选学员30名。入选学员的年龄原则上为45岁以下,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正派;全国话剧院团、艺术研究机构、高等学校、媒体及相关艺术机构等从事话剧及艺术评论且已经取得一定成就的在职青年艺术人才。同时,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的一条:

1.从事本行业工作满3年以上;

2.取得与本专业相关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

3.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4.在本行业有一定影响力和研究成果,并获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研究课题的;

凡是具备以上条件的人员,通过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均可报名。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从招生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9818

(二)报名方式

1、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院团、艺术机构等作为推荐单位,推选本地区和本单位话剧评论人才1-2名。

2、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生,学员可通过主办方提供的报名方式自行报名。

3、请报名学员于2019818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至中国国家话剧院(东区):

1)“话剧评论人才培养”项目学员报名表(见附件1),请单位在“所在单位意见”一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在职证明/工作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A4纸复印,两面内容印在一张纸上)、近期二寸彩色免冠证件照3张;

4)个人相关研究成果材料(包括且不限于已表发的学术论文、刊物/书籍评论文章及相关材料等);

寄送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单三条8-2号,中国国家话剧院,电话010-65221658,邮编100005。“话剧评论人才培训”项目工作组收。(材料不再退还,请自行留存复印件)

同时将学员报名表、在职证明/工作证明和身份证扫描件、近期二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电子版(邮件标题以“单位姓名性别”方式标注)发送至报名邮箱:ghyjjyb@163.com

(三)录取方式

中国国家话剧院将组织专家,根据培训项目的教学目标和具体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择优录取。

根据评审结果,于823日前以电话方式通知入选学员。未入选学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报到方式

报到时间:2019825日(早9:00-19:00

报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277号中国国家话剧院创作演出教育基地(西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老师、郝老师

电话:010-65221658010-65221653

传真:01065221003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单三条8-2

邮编:100005

咨询及材料报送邮箱:ghyjjyb@163.com

六、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附件《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附件1:“话剧评论人才培养”项目学员报名表.docx

附件2: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docx

相关推荐